茲提述富一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前稱為滴達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七 年九月十五日的公告、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的通函(「通函」)及本公司日 期為二零一七年十月十六日有關於同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投票結果的公告,內容有關
(其中包括)建議更改本公司名稱(「建議更改公司名稱」)。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 彙與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